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成教和自考学生
学籍学费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和自考助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学校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管理办法,决定近期对我校各二级学院和校外教学点成人教育和自考学生学籍(考籍)和学费进行核查,以进一步规范学籍(考籍)和学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各二级学院和校外教学点在读的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学生。
二、核查内容
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学生学籍(考籍)以及缴费情况。
三、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
本次成人教育和自考学生学籍(考籍)和学费核查是学校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部门和学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办学单位务必予以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核查数据准确无误。核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1、学籍(考籍)以及缴费清查阶段。各二级学院、联合教学点在3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成人教育和自考学生学籍(考籍)和学费的清查工作,并将清查结果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学籍(考籍)和学费核查分专业和年级进行统计,具体落实到学生个人。(1)成人教育学生学籍核查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就读年级、参加成人高考录取时间、毕业时间、学生工作单位和通讯地址等;自考学生考籍核查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取得考籍时间、学生工作单位和通讯地址等。(2)缴费核查内容包括:学习期间按收费标准应交全部费用、已交费用、欠费情况。
2、学籍(考籍)以及缴费核实及整改阶段。学生和办学单位对学籍(考籍)和学费核查结果存有疑问的,由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办学单位报送的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学籍(考籍)以及缴费整改内容为:(1)成人教育学生和自考考生的学籍(考籍)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各办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需及时完善和补充,并根据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及时更新。(2)对学生欠费时行催缴,凡欠费学生需在4月10日前完清应交费用。
四、核查结果处理
1、由于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籍(考籍)变动较为频繁,因此,本次学生学籍和考籍的核查结果将作为继续教育学院成教学生学籍和自考考生考籍数据库更新的重要依据进行更新。凡原取得学籍(考籍)的学生而未在读者,其学籍(考籍)将予以注销。
2、对4月10日前未完清应交费用的成教和自考学生,依据相关规定,学校视其为放弃学籍(考籍),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注销其学籍(考籍)。
专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