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为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并处于完好状态,特制定以下制度。
1、重精密仪器、通用设备由专人集中管理,应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2、设备仪器使用时,必须填写使用记录,由主管人员和使用人员双方检验后方可使用。用完后双方当面验收,如有损坏须经本室负责同志签署处理意见后、酌情处理。
3、仪器设备及低耗品实行分室管理,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上报负责同志。除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外,还应了解其工作原理以保养维修,并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修,保证正常使用。
4、所有仪器设备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准携出或让外单位人员使用,违反规定者责任自负。
二、实验室规则
1、任何人员进实验室做实验必须征得实验室同意,提前预约登记。使用时必须填写使用记录。用完后双方当面验收,如有损坏须经本室负责同志签署处理意见后、酌情处理。
2、爱护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详细记录;
3、珍惜实验物品,特殊化学试剂控制使用;
4、切实注意安全,控制水、电、气的使用,不允许私自拉电线;
5、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1、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管理(水电暖、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及本科生、研究生实验室内管理工作。
2、完成学院、实验室安排的教学实验任务及与之相关的其它工作。
3、参加实验技术开发及实验中心安排的科研、科技服务工作。
4、承担大型仪器及常规仪器设备管理、维护、使用。
5、按工作要求负责室内维修改造、房产及家具管理。
6、接受学校、学院、工会安排组织的其它工作。
四、学生实验守则
1、按时入室、不迟到、不早退;
2、实验前要做好预习,实验中要严肃、认真、独立的完成实验内容;
3、室内禁止吸烟、乱扔杂物,实验中要保持安静,严禁嬉笑大闹;
4、听从教师指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不准动用本次实验以外的物品,以免发生意外;
5、实验完毕,将仪器设备恢复原位并搞好清洁卫生,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6、损坏实验物品,酌情赔偿。
五、实验室安全制度
1、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室内;
2、使用仪器设备前,要先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熟悉操作规程,否责不准动用,仪器设备使用后要整理复位;
3、室内的设备装置需摆放整齐、有序、有间隙,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杂物。电器、电线布置要规范;
4、检查、维修仪器设备时,要注意安全,不准带电检修;
5、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室内严禁明火,严格控制使用电炉;
6、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严格使用制度,要随用随领;特殊情况有少量剩余要双人双锁管理;有害气体需及时排出;
7、需长期连续运转的试验设备,要向实验室报告。设备运转中要有人值守;
8、时刻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下班后要关好门窗、水源、电源。各室钥匙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配制;
9、 警惕火灾、防火器材要定期检查,保证完好,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六、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确保国家、学校财产安全,把实验室防火责任和岗位防火责任落到实处,查堵火险隐患,特别制定以下规定:
1、实验室主任负责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安全员负责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2、消防器材定点定人安放,不得私自随意挪动,谁主管谁负责;
3、实验室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安全员报告并马上处理;
4、严禁私自接、拉电源线,严格电炉使用管理规定;
5、大功率用电设备,使用前需征得主管人员同意,工作时间不得离人,如需连续使用须经安全员检查后进行;
6、对忽视防火工作,冒险作业,违反制度且不听劝阻者,除批评教育外,按《消防条例》规定办理。
内江师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