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要求,我院各班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经各班民主评议小组成员讨论,院系评审小组审议,认定以下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9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832-2343137、15700360880
智能人居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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