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各班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初评,院系评议,认定以下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6日—9月20日(共三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智能人居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
办公地点:匠心楼307
联系电话:0832-2343137
智能人居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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