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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2        来源: 建筑工程学院     点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内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要求,为做好我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考核是考查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第二学士学位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第二学士学位新生质量的有效保证。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二、招生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胡利超

副组长:罗冬丽、李解

成员:赵涛、何伟、李建龙、李讯、赵维生、陈安全、谢建波

第一小组:胡利超、何伟、赵维生、陈安全、谢建波

第二小组:罗冬丽、李解、李建龙、赵涛、李讯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

采取线下面试综合考核方式,考核分为考生自述环节(5分钟以内)和考官提问环节,其中考生自述环节可采用PPT等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如下: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思想政治素质(一票否决)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观念、诚实守信等方面

评委现场提问,口述作答

综合素质

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养等

1. 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2. 考核评委独立打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 考核成绩为各位考核评委独立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四、招生考核流程

1.材料初审阶段

5月19日-5月20日,针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

2.线下考核阶段

5月25日,资格审核通过考生进行线下考核。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保存1年,其他材料保存3年。线下考核地点如下:

第一小组地点:建工学院大楼303(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第二小组地点:建工学院大楼304(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4. 成绩公示阶段

线下考核成绩将于6月3日在内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njtc.edu.cn/)进行挂网公示。

5.录取阶段

学校将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录取考生发给录取通知书。请考生于6月7日在内江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zs.njtc.edu.cn/)查看拟录取结果通知。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2-2342235、0832-2340613

学校主页:http://www.njtc.edu.cn/

学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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