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 月 1 日至 4 日,共 4 天。 4 月 28 日(星期日)、 5 月 5 日(星期日) 正常上课。
为了使同学们能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假期,请各学院务必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召开主题班会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内容包括出行安全、网络安全、防骗、防传销、防校园贷和培训贷等教育内容。
2.请各二级学院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通过深入学生课堂和学生宿舍等方式,了解学生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包括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生病住院、心理障碍、突发事件、家庭变故、遭遇灾害等),并密切留意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动向,特别要关注学生的心理问题,关爱特殊学生群体,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预防任何突发事件发生。
3.请各二级学院掌握同学们“五一”假期外出的情况,提醒同学们假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遇有突发事件时要沉着冷静,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寻求帮助或求救于警察。
4.请各二级学院提醒留校过假期的同学要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留宿外人、不夜归,不私自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同时要关好宿舍门窗,确保安全,如发现宿舍区内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
5.请各二级学院教育同学们在“五一”假期期间,注意安排好自己的作息时间,用正确方式联络同学感情,感恩亲友,感恩师长,不酗酒,不打架斗殴。
6.“五一”假期结束后,请各学院及时了解学生的返校情况,安排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巡查学生的课堂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请各学院务必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确认学生未返校原因及具体返校时间,并做好相关记录。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学生处。
为能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请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假期期间保持通信通畅以便联络,如遇到紧急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学生处。另请二级各学院于5月4日21:00前将学院五一节放假学生返校情况,电子版请发送至学生处黄兴老师,纸质版请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地址:新行政楼113室)。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