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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工程造价专业学位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4-16        来源: 建筑工程学院     点击:

一、评审时间

2018年4月21日上午9:00开始。

二、评审地点

1、听课地点:三实验楼531

2、实验室参观地点:西区板房实验室,东区实验室

3、资料室参观地点:三实验楼406

4、专业自评情况汇报地点:新行政楼318会议室

三、具体参加人员名单

1、学院领导:王照安、向泾源、祝云华、黄平

2、教学办:易良婵、彭玉发、李耀洲

3、实验室:文泉霖、王俊烨、赵瑞刚

4、造价教研室:谢建波、曹译匀、常婓、赵恒、李朝君、胡利超

四、评审工作具体分工

专家听课授课教师:赵恒

西区实验室责人:文泉霖

东区区实验室责人:赵瑞刚

三实验楼427图书资料室负责人:黄平,彭玉发

专家组协调及接待负责人:向泾源,蒲科宇

专业自评材料整理及制作:祝云华、谢建波

专业自评情况汇报人:王照安

记录人: 李耀州 18808329926

联络人: 易良婵13568020910

五、评审工作流程

1、9:00-9:45,听课;

2、9:50-10:30,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

3、10:35-11:30,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包括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及管理、人才培养等,抽查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现场咨询;

4、11:30-11:50,召开评审会议,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是否同意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决议;

5、11:50-12:00,反馈专业审核意见。

六. 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教师要高度重视,对照评审工作具体分工和时间节点,各施其能,认真履责,相互配合,全力做好本次工程造价专业学位申报评审工作。

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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