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时间
2018年4月21日上午9:00开始。
二、评审地点
1、听课地点:三实验楼531
2、实验室参观地点:西区板房实验室,东区实验室
3、资料室参观地点:三实验楼406
4、专业自评情况汇报地点:新行政楼318会议室
三、具体参加人员名单
1、学院领导:王照安、向泾源、祝云华、黄平
2、教学办:易良婵、彭玉发、李耀洲
3、实验室:文泉霖、王俊烨、赵瑞刚
4、造价教研室:谢建波、曹译匀、常婓、赵恒、李朝君、胡利超
四、评审工作具体分工
专家听课授课教师:赵恒
西区实验室责人:文泉霖
东区区实验室责人:赵瑞刚
三实验楼427图书资料室负责人:黄平,彭玉发
专家组协调及接待负责人:向泾源,蒲科宇
专业自评材料整理及制作:祝云华、谢建波
专业自评情况汇报人:王照安
记录人: 李耀州 18808329926
联络人: 易良婵13568020910
五、评审工作流程
1、9:00-9:45,听课;
2、9:50-10:30,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
3、10:35-11:30,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包括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及管理、人才培养等,抽查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现场咨询;
4、11:30-11:50,召开评审会议,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是否同意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决议;
5、11:50-12:00,反馈专业审核意见。
六. 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教师要高度重视,对照评审工作具体分工和时间节点,各施其能,认真履责,相互配合,全力做好本次工程造价专业学位申报评审工作。
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