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

中心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验中心 > 中心动态 > 正文

实验室实验教师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6-06-16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     点击:

实验室实验教师考核办法

内江师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实验教师考核办法

对实验室实验教师进行定期考核,是实验室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建筑工程学院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验室实验教师进行考核,是调动积极性的重要措施,也是进行培养、使用、提职、晋级及奖惩的依据。

一 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应从实际出发,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不同的职务(职称)、不同岗位的特点,以《内江师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各类人员职责》为依据,对每个实验室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态度、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二 考核办法

(1)依据考核内容制订实施细则,明确实验室各个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和考核项目,以及工作量的计算办法等,为评定考核等级提供定量的依据。

(2)对实验教师的考核,重在平时的考查,结合实验教学、科学实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进修培训等项进行。

三 考核时间

与建筑工程学院的全体教职工考核同步进行。

四 考核组织领导

在学院组织部、人事处的指导下,由建筑工程学院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上一条:内江师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档案管理条例
下一条:内江师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