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是开展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场所,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实验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的管理。
二、保持实验室内的整洁、安静,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喧哗、吸烟、吃零食和随地吐痰;如有违犯,指导教师有权停其实验。
三、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和方法,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物品的特性;认真听取老师讲解,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行实验。
四、实验时认真观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实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养成独立思考习惯,努力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实际动手的能力。实验结果须经实验指导教师认可。
五、爱护实验仪器,节约水、电、和实验材料。实验中如发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发生责任事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六、实验结束后,学生应自觉整理好实验仪器设备,关闭相应的水源、电源,清洁实验台和仪器设备。
七、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视其情节对责任者按《内江师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处理。
八、本守则由指导教师和参加实验的人员共同监督,严格执行。
建筑工程学院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