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考试办法
建筑工程学院实验考试办法
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工程技术学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特制订物理电子实验考试办法。
一 实验教学包括单独设置实验课程和课程内实验两种形式,以下简称“实验课程”和“课程实验”。
二 课程实验考核以平时实验成绩的平均分作为考核依据,以20%-40%的比例计入该门课程的总分。平时成绩要根据实验预习、实验操作、实验报告、实验态度、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三 实验课程的考核,由实验教师从已做实验中选择一个实验来进行考核。按照考查课的记分办法,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等级。主要考查以下内容:
1 预习实验报告符合要求,拟定好实验步骤,设计好记录实验结果的图表,电子技术设计性实验要有实验电路的设计过程。
2 会使用仪器设备,并按规定恢复仪器设备状态,未损坏实验仪器设备。
3 实验作风符合要求,按规定书写实验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
4 数据整理认真,理论依据正确、充分、计算无误,完整记录实验结果及有关图表,对于实验结果加以分析,写出实验体会,态度严谨。
5 对实验过程认识加以思考,分析讨论透彻、深刻、对实验异常现象给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