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验收工作细则
1. 实验室需购值单价为800元及其以上的仪器设备,需由实验室向建筑工程学院提出申请,写明购置理由、仪器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等,由建筑工程学院向学院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学院设备处根据学院设备购置办法进行采购。
2. 实验室需购值单价为800元以下的小型仪器设备和实验易耗品,需由实验室向建筑工程学院提出申请,写明购置理由、仪器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等,由物建筑工程学院分管实验室的副主任签字后,派人进行采购。
3. 购买仪器设备应采取集体行为,避免个人操作;采购仪器设备,一般应货比三家。
4. 建筑工程学院设备验收小组由学院设备科、分管实验室的系副主任、实验室正副主任、保管员、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员等组成。
5. 仪器设备到校后,由验收小组对发票、说明书、装箱单及其他技术资料等进行校验,检查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6. 在验收中,如发现有破损、短缺、质量不合格、技术指标不符等情况,验收小组要在规定验收期限内向供方或运输单位提出交涉,办理退、换、补、赔等手续,并书面报告建筑工程学院和院设备科。
7. 设备验收结束,要写出验收报告。内容包括件数核对,技术指标验收等情况。
8. 验收全部结束后,应凭验收报告到建筑工程学院保管处、院设备科进行建账、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