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师教字[2006]317号
内江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是为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而开设的选修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足够数量和较高质量的公共选修课,是实施学分制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选修课)的管理,确保选修课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设选修课的目的与要求
设置选修课,旨在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全面提升学生的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满足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
为确保教育质量,公选课应做到教学内容精简扼要,教学资料齐备完善,教学手段先进适用,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效果显著。
二、公选课程的类型
公选课分为通识课程选修课、复合课程选修课及教育类课程选修课三类。通识课程选修课是根据培养目标的需要,学生须从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艺术类课程等系列选修课中选修相应类课程的学分,各类学生均须选修,占15学分。其中文科学生要选修不少于4学分的自然科学类课程;理科学生要选修不少于4学分的人文社会科学课程;所有学生均须选学2学分以上的艺体类课程。复合课程选修课是为非本专业学生开设的选修课,是与学科专业基础课对等的一门综合课,目的是扩大学生的专业基础,共计16学分。师范类专业学生须选修5学分的教育类选修课程。
三、开课条件与程序
1、凡取得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师均可申报开设公选课。
2、课程的选择应着眼于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内容的安排要适应学生普遍接受程度,避免过分专业化。
3、课程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教学大纲,有合适的教材或自编讲义。
4、拟申报开课教师到教务处领取并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经系研究同意后向学校推荐,报教务处审批后确认开课资格,进入学院公选课资源库供学生选修。
四、学生选课原则
1、原则上学生应跨专业选课。
2、各年级学生第二学期始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选课,每学期学生根据本人学习的能力选课。
3、学生选修时应按所修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进行选课。
五、选课程序与开课时间
1、每学期第15周由教务处在教务网站上公布下学期开设的全院公选课的课程名称、学分数、任课教师姓名、课程简介和上课形式、预计人数及开课时间。
2、学生选课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第16--17周完成,导师或班主任应指导本班学生根据网上公布信息选读全院性公选课程。
3、一门课程的选修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因选修人数达不到开班要求而停开的课程,由教务处会同各系及时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
4、第19周教务处将各系选课名单统计汇总,排出公选课课表以及学生名单和班次,一式三份,一份留教务处,一份送任课教师,一份送各系。同时各系将开课课表和学生选课名单通知学生本人。
5、学生若因选课不当或课程变动等原因需补退选的安排在新学期第一周内进行,第三周开始不再接受退选和补选。未办理补选手续而擅自更改所选修课程的,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6、每门公选课开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学期,文、理科理论课一般每周安排2—3学时,师范技能类、艺术类等课程一般每周2学时。
六、公选课教学管理
(一)教学要求
1、任课教师要认真负责,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上好每一堂课,寓教于乐,教书育人。
2、教师因特殊情况需调课或请假者,应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教师本人不得随意更改上课地点与时间,更不得擅自停课。
3、所有开出的公选课都应和必修课一样,布置平时作业,进行平时测验以取得平时成绩。期末按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考核。
4、公选课任课教师及所在的教学系(部)应加强公选课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管理,保证课程教学质量。
(二)学籍管理
1、成立公选课课程班委会,选出班长进行常规管理,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考勤等工作。
2、各班按系科专业将学生分编为组,选举组长以协助班长开展工作。
3、严格考勤制度,任课教师要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坚持双向考勤制度,双向考勤要有明确记录。
4、学生无故旷课、旷考,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三)成绩考核
1、公选课考核方式为考查。考查的方式一般以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书面作业、综合设计或实验操作等方式进行。
2、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
3、考查时间按学院安排进行。
4、在课程考查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负责成绩登载后将成绩册、考试试卷等考试工作资料提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归档。
(四)教学质量监控
主要包括:
1、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讲义或学习指导纲要等资料是否完备、规范。
2、教师的教学态度、授课水平、教学方法和效果。
3、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评价。
4、教学管理情况等。
5、公选课教学质量评估采取听课、学生座谈、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评估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七、工作量计算
1、教师承担公选课教学任务,由教务处根据教师实际授课时数和学生人数核定其教学工作量,并由各系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考核、评职的依据。
2、计算方法:根据任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按当年学院分配政策确定标准班课时酬金基数。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开课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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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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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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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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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 学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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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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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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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 班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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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课人数上限(每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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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多媒体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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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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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机周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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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简介:
任课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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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系意见:
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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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为:人文科学类、自然科学类、艺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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